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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厂矿企业家属区的绿地、道路是否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物权 2023-07-04 0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小区内的道路属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小区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 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的范围如下:
    1、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2、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3、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
    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 法律分析: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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