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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欠债不还起诉怎么留证据

债务追讨 2023-07-04 2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起诉需要递交的证据包括能够证明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贷合同等,还应包括能够证明出借人已经履行其义务的证据,如转账记录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对方欠钱不还起诉需要准备的证据如下:
    1、证明对方身份的证据;
    2、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包括借款合同、借条、欠条等证据;
    3、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款、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 起诉要账需要的证据: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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