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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要求工人加班到凌晨一点才下班回家的路上出车祸死亡工厂负责吗?要付多少钱?

工伤索赔 2023-07-05 0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地加班死亡属于公司责任,经有关单位认定为工伤后,可以要求相关赔偿。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被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的。
    2.工作期间在工作地点,从事和工作有关的事情而受伤的。
    3.在工作时间和地点,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受到了暴力导致受伤的。
    4.因工作原因久了患上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受伤或在发生事故后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的路上,发生了责任不在自己的交通事故(包括公交、客轮、火车等),从而受伤的。
    7.其他情形,只要被法律和行政法规认定为工商的。
  • 你好,工人下班回家路上遇到车祸,如果是个人老板,因工人与个人老板之间属于劳务关系,个人老板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是不承担责任的。如果工人与公司之间签订又劳动合同或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公司是否需要负责,要看能否认定为工伤,如果符合“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即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公司应当承担工伤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员工在上班路上出车祸死亡公司是否有责任,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不是劳动者的主要责任,则属于工伤,应当由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2、如果是劳动者的主要责任,用人单位则不该赔偿责任。
    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按生活自理障碍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作为生活护理费;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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