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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交通事故的医学诊断书怎么出来?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05 08: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交通事故诊断证明应符合的条件:一般要求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出具诊断证明的医院应建医疗档案。根据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 法律分析: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不是交通事故案件这一项资料就可以忽略);
    2、伤者在医院就诊的的全部病历,包括出院记录也叫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入院记录等等,所有的病历资料都要加盖医院的公章;
    3、伤者在医院就诊的全部影像学资料,包括X光片、CT片、磁共振片等等,如果说在鉴定之前进行复查的,还需要提供复查片;
    4、被鉴定人也就是伤者的身份信息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这三样不需要同时具备,只要有就行,一般都是提供身份证,如果伤者是未成年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需要伤者的监护人、近亲属带上身份证明材料到现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
    1、交通事故受害人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
    2、交通事故受案登记和简要案情;
    3、交通事故受害人身份证明材料;
    4、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人及驾驶人身份证明材料;
    5、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交强险保险证明材料;
    6、抢救费用清单;
    7、《抢救费用垫付申请书》;
    8、治疗医院银行账户资料;
    9、其他证明材料(病历,含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麻醉记录、影像报告单、检验报告、护理记录,病程记录等)。交通事故受害人身份不明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逃逸等,不能提供第三项至第五项有关材料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市高速公路执法机构提供书面说明。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一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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