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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没有领结婚证,孩子的户口到了男方,怎么转到女方的名下

其他 2023-07-05 0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结婚证,孩子户口上在女方的手续是: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办理户籍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 没有结婚证孩子户口跟母亲。没有结婚证生的孩子通常随母姓,如果需要随父姓的话,就要做亲子鉴定,证明其父子女关系以后,才能在出生证上写上孩子父亲的名字,也才能随父姓。双方也可以协商解决孩子的户口归属问题。
    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归女方直接抚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民法典》规定没有结婚证可以给小孩上户口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孩子的户口并不一定要随着抚养方,这二者并没有直接的联系。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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