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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缴纳的职工保险,在家受伤,无第三方,能否进行伤残鉴定,谁束赔偿?

工伤索赔 2023-07-05 1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应该为员工购买保险,如果没有购买保险但是员工受伤的话就由用人单位制度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伤残鉴定结果属于工伤伤残鉴定的,交给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本人都可以,但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当交给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需要承担全部工伤赔偿项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做伤残鉴定是对方伤者进行伤残补偿金索赔的必经途径,除非对方不想索赔这部分,否则不应该不配合。作为责任方,如果对方不能提供伤残等级鉴定,那就暂时不支付针对伤残补偿方面的所有赔偿。
    同时保险公司也不会作出此部分赔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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