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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家属陪护交通事故可以要求护工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05 1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住院请护工费用,需由致害人承担。如果受害人在出院之后根据医生建议需要护理的或者出院后丧失了自理生活的能力,那么受害人还可以要求致害人对护理费用进行赔偿。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当事人还可以请求的赔偿有哪些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合理交通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护工费是由责任方进行承担,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所产生的护工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住院护工费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交通事故人伤需要护理的话,家属都没时间的话就要请护工,护理费就按照当地护理劳务标准乘以护理时间乘以人数计算,等治疗结束后,当事人可以凭借相关单据向事故肇事方索赔。
    如果对方全责,则需要全部承担护工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对方全责保险公司需要赔偿什么
    1、主要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还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
    3、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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