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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想解除劳动合同,但不愿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5 1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申请;不给的,可以先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公司可以不支付补偿就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情形,否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劳动者自己辞职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解决办法如下:
    1、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2、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支付违约金;
    3、进行工作交接,并拿到离职交接单;
    4、必须注意劳动手册与退工单的内容记载是否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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