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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莞缴纳了13.5年的社保,现在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能领多少失业救济金?

社会保险 2023-07-05 1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一次能领取多少失业救济金,应该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执行。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准备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还有三张一寸的免冠照片、已经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明、还有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裁决的一些证明材料,以及银行活期存折,和其他证明失业保险金的材料。
    失业的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间,按照规定可以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的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 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 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失业金,指的是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则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要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并且符合非因本人意愿而失业等条件的,可以同时获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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