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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房地产属于男性,房子还没有工作,可以改变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05 15: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如对方同意离婚 可以协议离婚 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 建议起诉离婚!
  • 你好,建议做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且已经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离婚协议书就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对房屋产权作出分割的相关约定,对双方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一定需要经过公证程序。
    但考虑到房产是以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非经登记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更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而且其登记还有公信的效力。因此建议当事人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房产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以保障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得到充分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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