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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义务教育没完成会罚什么?

其他 2023-07-06 1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违法。九年义务教育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同时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不履行这一义务就会违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会有承担相应的的法律责任,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法律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 九年义务教育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同时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不履行这一义务会有一定的法律责任,但并不能说犯法.犯法是一种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没读完书就去打工,算不上犯法,只是触犯了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九条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 法律分析:未能如期实现义务教育规划目标和达到办学条件要求的法律责任:因工作失职未能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实施规划目标的以及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达到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要求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未能积极履行职责,从而影响了义务教育规划目标和办学条件的如期实现,其行为构成失职。
    但在追究责任时还要考虑是否有特殊原因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如期完成义务教育实施责任的,不应认为是失职行为而追究其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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