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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从外地回来工作,入职时还是用了外地的社保卡,如果社保卡丢了可以在当地补办吗?

其他 2023-07-06 15: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保卡丢失一般不可以异地补办,因为社保卡毕竟是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的,记录的是在本地的缴费记录。所以要补办社保卡的话,通常都需要去参保地进行补办的。
    《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 【法律分析】:异地社保卡可以在当地使用。但是需要办理社保转入,一旦转入本地,回去原籍就用不了了。
    1.为确保由于工作地或学习地发生变化的参保人员能正常使用社保卡,参保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局办理社保卡转入业务。
    2.参保人员在统筹范围外社保有实缴记录的,需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再到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转入手续,便可将原参保地缴纳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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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卡异地可以用。但是需要办理社保转入,一旦转入本地,回去原籍就用不了了。为确保由于工作地或学习地发生变化的参保人员能正常使用社保卡,参保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局办理社保卡转入业务。
    参保人员在统筹范围外社保有实缴记录的,需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再到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转入手续,便可将原参保地缴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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