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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女方起诉离婚,我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3-07-06 18: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的方式是:
    1、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
    2、起诉方向法院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等;
    3、法院在审理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4、调解无效的,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女方起诉离婚的方式如下:
    1、向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及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
    2、法院受理案件,女方缴纳诉讼费;
    3、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组织当事人进行调和矛盾;
    4、调解不成,进行开庭审理;
    5、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离婚申请书也就是离婚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
    3、起诉方的户口薄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4、如果有孩子的需要提供子女的户口本和出生证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一般情况下在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
    1、起诉。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交书面起诉状,并附相关证据;
    2、受理。人民法院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依法受理;
    3、审理。应当调解前置,调解不成的,依法审理;
    4、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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