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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还没到期。我已经离开一个月了,但是在公司的一年里,公司没有给我缴纳社保,因为公司对员工缴纳社保的要求是我必须主动申请缴纳社保填表才能给员工缴纳社保。我应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社会保险 2023-07-07 1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不给交社保的维权方式为: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投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进行征缴。或者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赔偿数额要结合工伤认定结果和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来最终确定。可以先向用人单位要求工伤认定,也可以自己主动向当地工伤认定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建议先考虑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同时协商过程中让用人单位负担治疗的医疗费,医疗过程中再逐步考虑赔偿事宜。
    不要伤情未定就考虑赔偿的事情,对劳动者而言那样会出现带伤维权的艰难情况。
  • 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没有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请求公司及时为本人办理社保登记和缴纳社保费用;公司拒绝的,可以由社保经办机构等责令公司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对其加收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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