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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长让强制加班,他不想加班,店长说让他离开

讨薪 2023-07-07 1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板强制加班,劳动者是能拒绝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举报、投诉,由劳动局责令单位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公司领导强制加班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工资报酬、工作时间等问题发生纠纷的,可以去当地人社局投诉反映的,如果投诉没有效果的话,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拒不解决的话,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不想加班可以走,公司不得强制要求员工加班,如果确有必要加班的,需要支付足额的加班费。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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