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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和亲戚在一起,想和自己家分户口,可以分户吗?

其他 2023-07-07 15: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分户的。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
    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
    户口分户程序如下: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都可以分户,不过要有正当理由。家庭成员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立为一户;户内因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居立户,凭本人申请报告、法律依据:《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用来办理。
  • 法律分析:可以。分户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本人已为成年人;
    二、有一个合法的固定住所且为定居的常住人口;
    三、因婚姻关系与原家人分开居住的;
    四、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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