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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权整体转让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股权转让 2023-07-08 0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股权转让是不是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需要满足以下几点:
    1、对个人转让金融商品免征增值税;
    2、对上市流通股的转让,应按照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
    3、对新三板挂牌股票的转让是否征收增值税,尚有争议,倾向于认为征收的可能性较大;
    4、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非上市股票的转让,不征增值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转让一般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但其内容实质性违法。一方面规避了我国税法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的税收规定,另一方面规避了房地产法对于不得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 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应当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三条规定,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第四条规定,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法律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第四条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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