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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别人做连锁经营不成功,投资的钱能回来吗?

连锁加盟合同 2023-07-08 1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权,进行资金追回,但是其追回的可能性较小。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权,进行资金追回,但是其追回的可能性较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投资款一般不可以退回。如果设立失败,投资款可以退还。如果是投资已经成立的公司,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投资协议的条件时,一般投资款也可以退回。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追回放在投资公司的钱:
    1、可以先报案,看是否涉嫌集资诈骗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是否有签订合同。如合同有效,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如合同无效,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投资款。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是一种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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