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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工厂工作了5年,想辞职,领导不让我走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8 23: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想辞职走人,只需要主动与单位协商一致即可,但一般主动辞职的话就不能享受法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不同意劳动者辞职,劳动者坚持要辞职,则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通知完经过30天劳动者就可以自然与用人规定的辞职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

  • 一、提出辞职申请,领导不批,一个月后可以走人吗
    1、劳动者提出书面的辞职申请,领导不批,一个月后是可以走人的。劳动者预告性解约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如果劳动者还在试用期的,则提前三日通知单位,三日后可以走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辞职三天没有交接可以走人吗
    试用期辞职三天没有交接可以走人,法律规定试用期辞职的一般三天后可以走,法律规定试用期要提前三天通知了公司,并把工作交接好,即使公司不让走,员工也可以离职,公司也应该支付试用期应得的工资。如果在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不让走,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向公司辞职,领导不批准,建议提前30天书面提出申请,30天后,无论公司领导是否同意,你都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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