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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后判给对方,对方卖房还需要我签字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09 0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卖房子是否需要对方签字,要按实际情况来定。离婚后买卖房屋,要看《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是一个人的姓名还是两个人的姓名。如果登记的还是两个人的姓名,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依然要两个人一起去签字的。
    如果是一方房产,那么可以一个人决定买卖房屋。如果是夫妻共同房产,必须先过户给一方,才可以销售房产的。卖房时,需要提供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子归属可由夫妻协商决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一般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约定时,则按比例分享所有权
    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房产的归属,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处理,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法院作出判决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及时办理去名手续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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