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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车撞的责任认定书还没出来,肇事者没钱垫付医疗费,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09 12: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法律分析:
    1、看案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车主的违法行为使得对方受伤的,即便伤者家属一直叫交钱,车主可以在责任认定书没出来前都不垫付对方的医药费用。但是车主不在责任认定书出来前垫付也并不是违法行为。
    2、对于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支付抢救费用的,是可以由交警书面通知保险公司支付,或者交警可以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来垫付医疗费用,并不需要车主来垫付。车主等到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再将需要赔偿的费用一次结清也可以。法律依据:《道路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 交通事故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3日内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一次。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具体赔偿需根据伤残等级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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