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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协议已经离婚三年了,当时双方都没有提分财产,现在还能起诉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7-09 1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协议离婚三年了还可以起诉吗
    1、不可以。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双方当事人在协议离婚生效之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三年之后属于已经超过了此期限了,一般不得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协议常见纠纷有哪些
    1、离婚协议签订了,但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只有在离婚双方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生效,如果没有拿到离婚证,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条件是不能必然生效的。离婚协议中的协议是附条件,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不能生效;
    2、很多离婚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经过多次反复的商议,曾经产生了多份离婚协议,虽然只有一份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备案,但是这不影响其它离婚协议的有效性。
    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有约定,以该约定为准,如果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没有约定到的内容,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中有约定,之前的离婚协议的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约定,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又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如果在离婚后,又就原共同财产的处理或其它事宜再作出新的约定,以新的约定为准。
  • 协议离婚后可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有:
    1、在约定财产分割时,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2、在约定财产分割时,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形;
    3、协议离婚后,发现仍有夫妻共同财产仍未分割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协议离婚后,如果发现还有共同财产没有分割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该案件的审理期限,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是六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是三个月。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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