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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工商登记

股权转让 2023-07-09 14: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条件是:
    1、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2、出让人依法取得股东资格,作为股东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才能获得股东资格。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不需要办理工商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则需要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
    一般情形,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但是,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引起股东名称发生变化的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企业股权转让需要的材料有申请书、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等。股权变更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登记只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并不是获得股东资格的生效要件。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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