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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刷卡是什么行为?

其他 2023-07-09 14: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我方固定证据提交警方
  • 【法律分析】
    经持卡人同意将信用卡交于他人使用,是合法的行为。只有未经持卡人同意刷信用卡或盗取持卡人信用卡用于刷卡的行为才属于违法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2、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客体为复杂客体,即信用卡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未经持卡人同意或者授权,擅自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信用卡,进行信用卡业务内的购物、消费、提取现金等诈骗行为。另外,如果行为人是盗窃他人的信用卡在刷卡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量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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