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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父母的名字,婚后给儿子那种儿媳算婚前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10 0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房屋:
    1、当事人用其个人财产在婚前所购买的房屋,且房子只登记在其一人名下的,该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当事人的父母在婚前为自己的子女出资购房,且房子指定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3、当事人在婚前继承的房子,被继承人指定房子只归继承人所有的,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属于婚前财产的房产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并且登记在一人名下的的房产。婚后一方父母出全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个人名下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一方通过赠与或者继承方式取得的房屋,赠与人或者被继承人明确表示给夫妻一方的也属于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父母的房子婚后是不会算共同财产的,因为父母的房子所有权归父母,其他人无权处分。即这个房子只能是父母的财产。如果在父母死后没有立遗嘱,且继承人只有一个,该房子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立了遗嘱且明确表示只属于一个人,就不是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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