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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如何办理婚后财产财产公证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7-10 04: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婚后财产公证的办理程序如下:
    1、准备相应的材料:身份证、约定内容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拟好的协议书;
    2、材料准备完毕后,双方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员会对提交材料的进行审核、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财产协议书上签名;在规定的期限内凭单据领取公证书。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做婚后财产公证的步骤:首先,当事人要准好公证材料,如:双方的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及其他公证机关要求提交的材料。然后,向公证机关提出公证申请。
    最后,符合条件的,可在十五日内领取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 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婚后个人财产公证:
    1、准备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财产清单(有不动产的要带不动产产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
    2、公证申请和审查,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审查通过制作公证书,领取公证书。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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