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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的商铺转租可能存在哪些风险?

房屋租赁 2023-07-10 0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铺转租可能产生的风险如下:
    1、房东没有同意转租,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使用商铺,造成商铺损坏;
    3、可能存在的其他法律风险。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商铺转租可能产生的风险具体有:转租的房屋权利存在瑕疵;转租没有经过房东本人的同意;转租的期限已经超过了租赁的期限;转租的商铺属于违法违规建筑;法律规定的其他注意事项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商铺转租可能会产生的法律风险:
    1、房屋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出租人不同意转租商铺的,次承租人只能立即归还占用的房屋;
    3、次承租人对商铺或店面的装修应当拆除,而不能折价给出租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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