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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女方结婚户口还在娘家,能享受同样的村民待遇吗?谢谢你

其他 2023-07-10 07: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户口没有迁出,按规定仍属于村里的村民,也应当享有村民应享受的待遇,该事最好还是与村里协商解决。像此类事情,通常法院不会受理的。户口没有迁出,就是村里的村民,应当与其他同村村民享受同等的待遇,包括福利及拆迁款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 一般来讲户口在哪里就享受哪里的待遇。但是还要和实际情况相结合。比如女方已经在婆家已经享受了待遇。那娘家的待遇就不能享受。还有在娘家村里。惯例是出嫁的妇女不享受待遇那可能还会按照惯例来处理。
  • 一般来讲户口在哪里就享受哪里的待遇。但是还要和实际情况相结合。比如女方已经在婆家已经享受了待遇。那娘家的待遇就不能享受。还有在娘家村里。惯例是出嫁的妇女不享受待遇那可能还会按照惯例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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