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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的路上,因为躲避车辆摔倒,脚扭伤肿胀几天没有上班,是工伤吗?问单位每天只给80元补贴吗?合理吗?

工伤索赔 2023-07-10 08: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上班出了交通事故还发工资。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工伤。经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当然,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1、应及时报警;
    2、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3、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4、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5、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应该照常支付其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以及劳动者提出解约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待遇。如果不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应该按照其过错程度来赔偿劳动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一、劳动法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二、你自己撞倒的,只能算意外,不符合工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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