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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民法典规定的农村合同纠纷?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7-10 0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法律分析: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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