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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伤情鉴定要准备什么材料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10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伤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1、伤情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二、伤情鉴定怎么做
    做伤情鉴定的方式如下:
    1、发生伤害案件后,当事人首先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需求;
    2、伤者在得到委托书后,要亲自前往当地的法医门诊,凭委托书向法医提出鉴定要求;
    3、在法医门诊进行完检查确诊完毕后,伤者即需要等待法医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文书;
    4、一般公安局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公安机关自行到法医处领取,领取后公安机关会告知伤者鉴定结果。
  • 伤情鉴定去司法鉴定机构做。做司法鉴定的程序是:由办案单位出具鉴定委托书。向相关的鉴定单位出具委托书申请鉴定。鉴定机构受理后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 依据我国司法鉴定通则的规定,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的,就需要出具鉴定委托书、被鉴定人的病历等材料。法律依据:《司法鉴定通则》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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