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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 2023-07-10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条件如下:
    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4、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5、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类型主要包括:
    1、认购书相关的纠纷;
    2、房屋买卖合同价款支付相关纠纷;
    3、房屋交付相关的纠纷;
    4、延期办证的纠纷;
    5、惩罚性赔偿的纠纷;
    6、二手房买卖的纠纷;
    7、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纠纷;
    8、房屋按揭关系的纠纷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第四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四十四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第四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四十四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第四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四十四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条件如下:
    (1) 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
    (2) 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
    (4) 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5) 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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