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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的保管合同是有偿合同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7-10 1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民法典》第九百零二条规定,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民法典》第九百零二条
    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
  • 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主要是由当事人之间约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八十九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 法律规定保管合同是有偿合同,同时可以是无偿合同。保管人需要有偿或无偿为寄存人保管物品,保管行为应当妥善,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保管人需要返还保管物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九十二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第八百九十九条
    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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