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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下个月不做,会扣一个月的工资吗?

讨薪 2023-07-10 13: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无故扣减劳动者工资是违法行为,不合法。除法定允许代扣工资的情况之外,在用人单位扣押一个月工资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未发放工资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法律分析:不可以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无条件地向员工发放全部工资,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加以克扣。
    如果存在克扣的,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法律分析:不会,法律规定员工自动离职单位也无权扣除工资,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属违法行为。但这种情况属于劳动者违约,如果因劳动者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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