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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询问婚前财产公证流程是什么,需要哪些程序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7-10 14: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如下:
    1、公证申请人向公证机构提出婚前财产公证申请;
    2、公证机构受理申请,并依法对提交的公证材料进行审查;
    3、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并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如下:
    1、公证申请人向公证机构提出婚前财产公证申请;
    2、公证机构受理申请,并依法对提交的公证材料进行审查;
    3、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并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 婚前财产公证有如下流程:
    1、当事人准备申请材料;
    2、申请。且一般需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3、审查;
    4、发证。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发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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