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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婚生育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7-10 15: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再婚夫妻的生育条件是:三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两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两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就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以下简称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 法律分析:有关离异后再婚夫妻生育政策的问题,各地的规定有所不同。
    举例: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两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
    (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四)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 法律分析:
    1、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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