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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上初二在学校被男同学打,如果学校不管不处理,我们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10 2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在学校被打了,报警是有用的。
    受害人首先做的就是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经过鉴定受伤程度为轻伤的话,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
    其实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 孩子在学校被打了,报警是有用的,但应该先通知学校,孩子被他人打了,这样警察去到学校后,学校会配合警方做好调查处理。
  • 可以先找学校,如学校不管就报警,让警察来管。一方面,如果打人者年满14周岁,警察就会管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二,我还在学校被同学打伤学校负法律责任:
    学生在校被同学打伤了,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拓展资料
    孩子在学校打人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16周岁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14至16岁承担部分罪名的刑事责任。16岁以上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属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打架斗殴,则要看具体行为性质:
    1、如果仅仅是故意伤害性质,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如果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
    2、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的性质,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轻微伤以上、或者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的,涉嫌“寻衅滋事罪”;
    3、如果是双方聚众斗殴的,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双方一般五人以上的,涉嫌“聚众斗殴罪”。
    孩子被打,家长肯定要到学校评理,找学校调解,如果自己孩子没有责任的,可以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受伤导致轻伤,还应该叫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孩子之间打架一般不构成法律责任,但是情节严重的,也不排除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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