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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母亲房子加女儿名字的手续?

房屋产权 2023-07-11 04: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子加名应该通过买卖、赠予、继承等方式办理。当事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加名申请,到税务窗口进行审税、依法缴纳税费后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房产证能加母亲的名字。其办理手续为:如贷款购买:需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的贷款银行同意之后,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以赠与的方式,补交相应的产权部分税费方可办理登记;如全款购买:则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申请即可。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 一、父母的房子加上子女的名字如何办理
    1、父母的房子加上子女的名字的办理,应当去房子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不动产采取的是登记制度,房子的所有人想要增加名字的,应当去房子所在地的登记机构提出变更登记申请,请求登记机构为当事人办理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符合变更条件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变更登记,将子女的名字加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房屋不动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不动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首先要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到场,带上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等,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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