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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做了三天半,因为不合适我直接离开了,没有签合同应该付我的工资

讨薪 2023-07-11 08: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用人单位一直不付薪水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到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
  •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 法律分析:
    1、协商解决。
    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 拖欠工资 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3、也可以直接申请 仲裁 。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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