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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11 14: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该在有资质的公证处进行办理,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带上双方身份证件等材料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公证处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进行审查合格后发放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公证,分割协议公证需要当事人带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财产分割协议书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公证人员受理后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依法发放公证书。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公证机构应当受理。
    对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对因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申请。
  • 办理离婚协议公证要注意的有:
    1、注意需要提供的申请资料;
    2、注意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注意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注意离婚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5、注意离婚协议的内容。申办离婚协议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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