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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买房时,父母是借钱还是赠与

房屋买卖 2023-07-11 15: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一般应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2、父母在子女诉讼离婚期间或之后主张出资购房款是借款的,应当举证证明。
    3、有证据证明曾作出借款意思表示或能提供借条,且该证据形成于诉讼离婚前的,应当按借款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父母给子女买房子一般不属于赠与行为,属于借款行为。父母出资时未有明确表示出资系赠与的情况下,应认定该出资款是对儿女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儿女应负偿还义务,明确表示出资系赠与的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或夫妻双方的赠与,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一般算“借”。父母出资时未有明确表示出资系赠与的情况下,应予认定该出资款为对儿女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儿女理应负担偿还义务。婚前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婚后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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