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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离婚后,女方户口没有迁出,怎么办?

其他 2023-07-12 0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的,户主可以向户籍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双方无异议的,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办理,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对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如果双方能达成协议但又不想回到户口所在地,也可以向居住地法院申请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不迁移,也可以迁移回经常居住地或原户籍地。
    首先,夫妻离婚后,需要携带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户口信息修改。若离婚后房子归女方所有,女方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若房子没有判给女方,为了避免以后麻烦,女方可以把户口迁回原户籍地,落户在爸爸妈妈的户口下。
    其次,女方迁移户口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证,然后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迁入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证,然后携带迁出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 法律分析: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不迁移,也可以迁移回经常居住地或原户籍地。
    首先,夫妻离婚后,需要携带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户口信息修改。若离婚后房子归女方所有,女方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若房子没有判给女方,为了避免以后麻烦,女方可以把户口迁回原户籍地,落户在爸爸妈妈的户口下。
    其次,女方迁移户口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证,然后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迁入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证,然后携带迁出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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