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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限如何规定咨询下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12 10: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在每一个阶段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当事人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重新认定的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除依法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并做好记录。
  • 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一般在一到三个月左右,具体时间以事故的具体情况为准。如果指的是制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限,一般在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 我国法律对交通事故处理期限的相关规定:
    1、交通事故处理期限为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
    2、查获逃逸驾驶人后十日内;
    3、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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