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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交了二十万,现在不要再要了,钱可以退吗?

房屋买卖 2023-07-12 1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然可以退,不过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购方违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一般为支付售房方总房款5%的违约金,具体可查一下合同记载的违约责任约定。
  • 法律分析:双方也可以协商退款,退款方式、时间等均可以由买卖双方协商。能够协商解决的就尽量协商,购房交的定金,因收受定金一方原因不能签订购房合同的,定金应当双倍返还,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无法按期或无法接受房子的,收受定金一方应当返还定金。
    以起诉或者仲裁的方式解决,根据买卖合同,如果合同中有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则按约定解决,如没有,买房一方可以到当地法院请求对方退还定金,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法律分析:退房能要回房款的情况:
    1、购房合同无效。
    2、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
    3、面积误差。
    4、开发商没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
    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6、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起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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