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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的人把户口迁走了房子村上有权利收回吗?

其他 2023-07-12 14: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口已迁出本村宅基地处理如下:户口迁出户内仍有亲属的,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全家一起迁出户口的收回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重新分配。
    法律依据:
    《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农民满5年取得产权证的安置房可以依法转让。出让人和受让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受让人符合宅基地使用标准,所转让的安置房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同时转让行为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法律依据:农民满5年取得产权证的安置房可以依法转让。出让人和受让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受让人符合宅基地使用标准,所转让的安置房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同时转让行为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 户口迁出农村的视为放弃宅基地的使用权。户口与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无关,宅地基的所有权始终是属于村集体的,公民拥有的只是使用权。如果是本村户口,那么依旧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在审批后对房子进行翻新和重建;如果户口迁出,将失去对宅基地的使用权。
    户口迁出后宅基地上仍有房屋的,不能再翻新重建,且房屋倒塌后,村委会有权收回该处宅基地,重新分配给本村有需要的人。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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