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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伪劣种子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刑事辩护 2023-07-13 01: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生产伪劣种子罪的立案标准为: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生产伪劣农药种子罪指的是生产假种子或者生产者以不合格的种子冒充合格的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二十三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 生产伪劣种子罪立案标准是: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生产伪劣农药种子罪指的是生产假种子或者生产者以不合格的种子冒充合格的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二十三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 生产伪劣种子罪的立案标准: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应立案追诉。构成本罪,一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二十三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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