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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家暴女方想离婚,还需要一个月的冷静期吗?

起诉离婚 2023-07-13 0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需要冷静一个月的,因为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有任意一方在30天内反悔的,都可以到民政局申请撤销离婚登记;即使30天期满后,只要有一方不到场领取离婚证的,离婚登记同样无效。法律依据:离婚需要冷静一个月的,因为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有任意一方在30天内反悔的,都可以到民政局申请撤销离婚登记;即使30天期满后,只要有一方不到场领取离婚证的,离婚登记同样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法律分析:家暴想要离婚的并不受“冷静期”的限制,根据《民法典》中的对“冷静期”的规定,只有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时才适用“冷静期”制度,是充分尊重和保障夫妻的离婚权利自由的体现。由此说明“冷静期”制度并不适用所有的离婚情形,发生家暴现象,确实导致感情破裂,到法院去离婚的话,就没有所谓的“冷静期”适用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家暴想要离婚的并不受“冷静期”的限制,根据《民法典》中的对“冷静期”的规定,只有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时才适用“冷静期”制度,是充分尊重和保障夫妻的离婚权利自由的体现。由此说明“冷静期”制度并不适用所有的离婚情形,发生家暴现象,确实导致感情破裂,到法院去离婚的话,就没有所谓的“冷静期”适用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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