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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我现在被家庭暴力了。我该怎么办?

家暴 2023-07-14 0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遇到家庭暴力应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1、去医院验伤,保留相关证据;
    2、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遭遇家庭暴力的处理方式是:首先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向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投诉;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家暴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遇到家庭暴力的具体处理方式:首先,当事人应保护好自己。然后,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或者向加害人或者本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如果家暴严重的,将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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