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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承兑的法律效力都是哪些

票据纠纷 2023-07-14 05: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票据承兑的法律效力包括:到期日必须向持票人无条件地支付汇票上的金额;承兑人必须对汇票上的一切权利人承担责任;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而解除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十二条
    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
    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前条第一款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第四十四条
    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 票据承兑的相关法律效力包括有:承兑人于汇票到期日必须无条件地支付汇票上的金额,否则其必须承担延迟付款责任;承兑人必须对汇票上的一切权利人承担责任;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五十三条
    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
    (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
  • 票据行为效力的有效条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从事票据行为的能力;
    2、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票据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法律依据:《票据法》第十二条
    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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