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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女方婚后要不要把户口迁到男方家

其他 2023-07-14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女生结婚后户口不一定要迁到男方,看个人选择,可以迁可以不迁。如果要迁,其手续是:
    1、持结婚证和迁出方的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迁出方的户籍证明,迁入方的村(居)委会证明,到迁入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公安局审批;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迁出方派出所把户口迁过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女生结婚后户口不一定要迁到男方,看个人选择,可以迁可以不迁。如果要迁,其手续是:
    1、持结婚证和迁出方的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迁出方的户籍证明,迁入方的村(居)委会证明,到迁入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公安局审批;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迁出方派出所把户口迁过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夫妻双方结婚的,女方户口不是强制得迁移到男方家。结婚后,女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户口是否迁入男方家,可以迁入,也可以不迁入。同样,男方也是如此,也可决定是否迁入女方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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